当前位置: 首页 > 财政相关法规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1997年第2号

(97)财政部公告第2号颁布时间:1997-01-10

     1997年1月10日 (97)财政部公告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现就发行1997年记帐式(一期) 国债(1997年第1号国债,代码GGSMM9701-1302-990122)公告如下:   一、1997年记帐式(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计划发行 200亿元,从1997年1月22日开始发行,2月17日结束。发行期结束 后即可上市流通。   二、本期国债为零息债券,以贴现方式发行,发行价格低于票面金额,到期 按票面金额偿还,票面金额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价为投资收益。   三、本期国债期限二年,从1997年1月22日开始计息,1999年1 月22日到期偿还。   四、本期国债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发行条件,由国债一级自营商和其他 证券经营机构组成的承销团承销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记 帐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销售。个人等社会各类投资者可凭在上述证券交易所的证券 帐户购买本期国债。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997年1月10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