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库[2008]46号颁布时间:2008-06-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工作,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根据《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工作评比暂行办法》(财库[2004]19号),我部对2007年度各地预算执行分析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综合评比,现将评比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比结果
全国共有18个单位分别获得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获得一等奖的单位有: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厅。
获得二等奖的单位有:海南省财政厅、四川省财政厅、辽宁省财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获得三等奖的单位有:江西省财政厅、陕西省财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重庆市财政局、上海市财政局、河北省财政厅、湖北省财政厅、吉林省财政厅、湖南省财政厅。
二、主要成绩与不足
2007年是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实施的第一年,各级财政部门在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和分析、专题调研、新旧科目数据口径转换等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各地切实保证了旬月报表编报的及时性、准确性,数据报送延迟和出错频率显著降低,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二是多数地区都能够结合财政经济运行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国家宏观调控和财税政策调整等对本地区财政收支的影响,积极预测地方财政经济运行走势。三是预算执行专题调研更加深入,不少专题材料紧扣当前热点问题,资料翔实,分析透彻,对策建议也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00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地区报表报送延迟和出错问题仍然存在;二是少数地区的执行分析报告分析不够深入;三是一些地区对调查研究工作重视不够,有的专题材料质量不高,有的不能按时上报。
希望各地财政部门以此次评比活动为契机,总结经验,改进不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做好今后的预算执行分析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附件:2007年度各地区预算执行分析评比得分情况表(略)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