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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等四项执业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办[2018]62号颁布时间:2018-05-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更好地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充分发挥资产评估的专业服务功能,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实际需要,借鉴国际评估准则经验,经征求有关监管部门和有关委托方的意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四项评估执业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在本地区资产评估行业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请于2018610日前将书面意见(含电子版)加盖公章后反馈我会。

  联系人:岳华光,侯亮亮

  联系电话:(010)8801423288014231

  邮箱:biaozhuncas.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633

  邮编:100045

  附件:

  1.关于《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修订征求意见稿)》等四项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修订征求意见稿)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修订征求意见稿)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修订征求意见稿)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修订征求意见稿)

  6.评估准则征求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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