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综〔2013〕49号颁布时间:2013-10-22
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开展中国福利彩票双色球亿元派奖活动的请示》(中彩发字〔2013〕99号)收悉。为了进一步提升中国福利彩票双色球品牌形象,促进彩票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财综〔2012〕102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自
二、本次派奖活动所需资金3亿元从中国福利彩票双色球调节基金中支出。派奖活动尚未到期,如果中国福利彩票双色球的调节基金和你中心的一般调节基金已用完,应当停止派奖。
三、你中心应当在派奖活动开始5个自然日前,向社会公告中国福利彩票双色球的派奖方案,并在公告中注明财政部的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四、你中心应当严格按照现行彩票管理制度规定,督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福利彩票销售机构加强彩票销售的风险控制和安全管理,切实做好中国福利彩票双色球的发行销售工作。
财政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