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便[2012]70号颁布时间:2012-12-18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主动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推动我国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请你单位对征求意见稿中所列问题组织研究,并于
征求意见稿的英文全文可在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kjs“工作通知”栏目)下载。中文简介仅供参考,与英文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为准。反馈意见不限于文中所提问题,并请注意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最好能有案例支持。
感谢贵单位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反馈意见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一处 戎越 冷冰
联系电话:010-6855 2935 6855 3016
传真:010-6855 2534 6855 3016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电子邮件:rongyue@mof.gov.cn lengbing@mof.gov.cn
附件:1.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的有限修订:分类和计量》征求意见稿简介
2.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的有限修订:分类和计量》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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