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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二)

(97)财预字第460号颁布时间:1997-12-16

     1997年12月16日 (97)财预字第460号 第120号科目 固定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二、科学事业单位增加固定资产时:   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出,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 “专款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或有关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银行存 款”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按购置费和安装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数额,借记 “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款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或有关 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交付使用时,按购置费加安装过程中的 实际支出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 出”及成本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交付使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固定基金”科目。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支付租金时,借 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专用 基金、修购基金”科目或有关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确认的价值,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其他收 入”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因收回对外投资而增加的固定资产,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三、减少固定资产时:   因报废、毁损及盘亏固定资产时,按固定资产的原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 科目,贷记本科目。   经批准转销时,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出售固定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 -修购基金”科目;同时,按固定资产的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投资转出固定资产,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发生固定资产清理费用时,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贷记“银行 存款”等科目。取得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专用 基金-修购基金”科目。   五、本科目为借方余额,反映科事业单位占用的固定资产原值。   六、本科目应按固定资产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124号科目 无形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 用权、商誉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   二、科学事业单位购入或自行开发使用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应按 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或“科研 成本”等科目。   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三、利用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各种无形资产应合理摊销。实行内部成本费用核算的科学事业单位,无形资 产价值应按予计的受益年限或法定年限平均摊销,摊销时,借记“科研成本”、“经 营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不实行成本核算的科学事业单位,无 形资产价值应一次性列支,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 “技术收入”、“其它收入”等科目;同时按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结转转让无 形资产的成本,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或成本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技术收入”、“其它收 入”等科目。   六、本科目为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价值。   七、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的类别和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130号科目 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内部成本费用核算的科学事业单位发生的应在一年以内由各 受益对象负担的各项费用。   二、科学事业单位发生待摊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分期摊销待摊费用时,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为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尚未摊销的费用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待摊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140号科目 待处理财产损溢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 亏和毁损。   二、盘盈的各种材料、科技产品等,借记“库存材料”、“科技产品”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盘亏、毁损的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批准后转销时:盘盈的,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或“管 理费用”等科目;盘亏的,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或“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三、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及毁损时:   固定资产盘盈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经批准转销时,借记本 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盘亏、毁损及转销时作相反分录。   四、本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尚待处理的财产损失;贷方余额,反映尚待处理的 财产溢余。   五、本科目应设置“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科目。 第201号科目 借入款项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向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等单位借入 的需偿还的各种款项。   根据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含一年)为长期借款,不到一年的为短期借款。   二、科学事业单位借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偿还本金 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支付各种借款利息以及外币折合差额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 或“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科学事业单位尚未归还的各种长短期借款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借款期限与债权人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第202号科目 应付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 行承兑汇票。   二、单位开出承兑汇票或以汇票抵付货款时,借记“库存材料”、“应付账款”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 出”或“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收到银行支付本息通知时,借记本科目、“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或“财务 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的应付票据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应付票据的种类和债权人设置明细账。并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 簿”,详细登记每一笔应付票据的基本情况。 第203号科目 应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因购买材料、设备等物资和接受劳务等应付给供给 单位的款项。   二、科学事业单位发生各种应付款项时,借记“库存材料”、“事业支出”、 “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 金”等科目。   材料、设备等物资已验收入库,期末仍未收到发票账单等有关单据时,应按暂估 价值入账,借记“库存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下期初,用红字作同方向分录冲 回。   三、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清偿的应付账款。   四、本科目应按应付款项的种类与债权人设置明细账。 第204号科目 合同预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按合同约定预收的合同款项。包括政府专项合同款 及其他委托合同款。   二、收到预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按照合同或按完成进度确认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科研收入”、“技术收 入”、“试制产品收入”、“经营收入”等科目。   按合同规定转拨外单位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未完工项目合同预收款。   四、本科目应按合同预收款种类和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207号科目 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包括租入固定 资产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个人交存的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收到 从财政专户核拨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发生时,借记“银行存款”、“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或成本费用等科 目,贷记本科目。   三、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款项的种类或单位、个人设置明细账。 第208号科目 应缴预算款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国家预算的收入。   应缴预算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 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   二、科学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应缴预算的各项收入时,借记“现金”、 “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上缴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   四、本科目应按应缴款项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第209号科目 应缴财政专户款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上 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范围按财政部门规定办理。   二、科学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收到应缴财政专户的各项预算外资金时,借记 “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单位 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时,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上缴财政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类别或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210号科目 应交税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增值税、营业 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科学事业单位应交纳的印花税及其它不需预提的应交税费,不在本科目内核算。   二、科学事业单位计算出各项税费时,借记“税金及附加”、“所得税”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三、科学事业单位在交纳各项税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交未交的税费,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税费或尚 未抵扣完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科目应按应交税费种类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第211号科目 应付工资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 及其他工资。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都应通过本科目核算。 随同工资发给职工工资总额以外的款项,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将应发工资进行分配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或“科研成本”、 “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支付工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从应付工 资中扣还各种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管理 费用”、“事业支出”、“应付社会保障金”等科目。   四、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的工资。   五、本科目按工资总额构成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212号科目 应付社会保障金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按规定已提取但尚未缴给社会有关机构的职工养老 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资金。   二、计提各项社会保障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或“科研成 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按期缴纳各项社会保障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应付未付的社会保障金。   五、本科目应按社会保障金种类设置明细科目。 第231号科目 预提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预提但尚未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租金、保险费、 借款利息等。   二、科学事业单位预提各种费用时,借记有关支出或成本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 目。   实际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实际支出数大于已预提数 的差额,应计入实际支出期的成本、费用,如实际支出数大于已预提数额较大时应视 同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实际支出数小于预提数的差额,即多提部分,应 于年底前冲销相应的成本、费用科目。   三、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或结转的预提费用。   四、本科目应按照预提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第261号科目 长期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   二、融资租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取得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发 生安装费用时,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和有关支出及成本费用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支付融资租赁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有关支出 科目、“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或有关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三、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的融资租赁费。   四、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第301号科目 事业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滚存结余资 金等。   本科目应按核算业务内容下设“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个明细科目。“一 般基金”主要用于核算滚存结余资金;“投资基金”用于核算对外投资部分的基金。   二、科学事业单位的结余按照规定顺序进行分配后的余额转入本科目时,借记 “事业结余分配”、“经营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的“一般基金”明细科目。   对于项目已经完成的拨入专款结余,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转入本科目核算, 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的“一般基金”明细科目。   三、科学事业单位因对外投资发生的事业基金增、减业务的核算见“对外投资” 科目中的有关规定。   四、事业基金按规定弥补年度收支差额时,借记本科目的“一般基金”科目,贷 记“事业结余分配”等科目。   六、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数额。   七、本科目应按事业基金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302号科目 固定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因购入、自制、调入、融资租入(有所有权的)、 接受捐赠以及盘盈、盘亏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   二、科学事业单位增加固定基金时:   1.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或成本费用等科 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2.购入需要安装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完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时,按购置费加安 装费或自行建造的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支 付租金时,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 出”(“试制成本”、“科研成本”、“技术成本”、“科普成本”等)、“经营支 出”(“经营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确认的价值,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其他 收入”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估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6.因收回对外投资而增加的固定资产,借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贷记 “对外投资”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科学事业单位减少固定基金时:   1.经批准报废、转出固定资产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固定资 产变价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   2.发生盘亏、毁损固定资产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固定资 产”科目;经批准转销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出售固定资 产,取得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 金”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3.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 产”科目。   四、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拥有的固定基金。 第303号科目 专用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并按专门用途使用的资金,包 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住房基金、其他基金。   二、科学事业单位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支出或成本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的 修购基金科目。   发生固定资产处置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的修购基金科 目。   科学事业单位用修购基金购建固定资产时,借记本科目的修购基金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用修购基金支付固定资产维修费用时,借记本科目的修购基金科目,贷记“银行 存款”等科目。   三、科学事业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提取职工福利费时,借记支出或成本费用类有关 科目,贷记本科目的职工福利基金科目。   从结余分配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科目。   从结余分配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事业结余分配”、“经营结余分配” 科目,贷记本科目的职工福利基金科目。   发生支出时,借记本科目的职工福利基金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 有关科目。   四、按国家规定提取医疗基金时,借记支出或成本费用类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的医疗基金科目。   按规定使用时,借记本科目的医疗基金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   五、按事业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时,借记支出或成本类有关科目, 贷记本科目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科目。   按照经营收支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转入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时,借记“经营结余分 配”科目,贷记本科目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科目。   按照规定使用时,借记本科目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六、科学事业单位收到各项住房基金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 目的住房基金科目,使用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七、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使用的专用基金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八、本科目应按专用基金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304号科目 财政补助结存   一、本科目核算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主管部门及代行拨款职能的科学事业单位, 由于当年财政补助收入应拨未拨而形成的期末结存;二是科学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补 助收入中具有专门用途的专项资金,需结转下年继续使用而在期末形成的结存。   二、期末计算出结存金额时,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主管部门或代行拨款职能的科学事业单位,在以后年度用财政补助结存款项 拨付下属科学事业单位时,借记“拨出经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结 转时,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拨出经费”科目,同时,借记“财政补助结 存”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科学事业单位在使用财政补助结存时,借记“事业支出”或成本费用等科目,贷 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结转时,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事业支出”科 目,同时,按结转“事业支出”的数额,借记“财政补助结存”科目,贷记“事业结 余”科目。经确认专项任务完成时,将其余额借记“财政补助结存”科目,贷记“事 业结余”科目。   四、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拨出的财政补助款及专项资金的结存余额。 第305号科目 拨入专款结存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由于项目未完成而需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并在期 末形成的拨入专款结存。本科目与“拨入专款”科目相对应。   二、期末结转余额时,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以后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时,借记“专款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 科目;期末结转时,借记科目,贷记“专款支出”科目。按规定拨入专款结存的余额 留归本单位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四、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使用的拨入专款结存数额。 第306号科目 事业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性收支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二、科学事业单位期末计算事业结余时,借记“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 入”、“科研收入”、“试制产品收入”、“技术收入”、“学术活动收入”、“科 普活动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贷记 本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 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拨出经费”、等科目。科学事业单位收回以前年度支 出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计算出应拨未拨的财政补助收入结存额和应结转下期继续使用的具有专门 用途的财政补助收入结存额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存”科目,当支出大 于收入时,作相反分录。   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单位,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将应上缴财政的预算外 资金结余转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三、期末将事业结余转入“事业结余分配”科目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 余分配”科目。如为借方余额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307号科目 经营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入与经营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二、科学事业单位期末计算经营结余时,借记“经营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支出”、“所得税”等科目。   三、期末将经营结余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经营结余分配”科目时,借记本 科目,贷记“经营结余分配”科目。如为借方余额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308号科目 事业结余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当处事业结余的分配或收支差额的弥补情况和结果。   二、从事业结余转入时,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支出大于收 入时,做相反分录。   三、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 金”科目。   四、按规定结转事业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五、年度终了,本科目应无余额。如有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基金不足弥补的事业 收支差额。 第309号科目 经营结余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经营结余的分配或经营亏损的弥补情况和结果。   二、从经营结余转入时,借记“经营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支出大于收 入时,做相反分录。   三、按当年经营结余弥补上年经营亏损后的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科技成果转化基 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科目。   四、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 金”科目。   按规定结转事业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五、年度终了,本科目应无余额。如有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 第401号科目 财政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财政部门和 财政部门通过财务主管部门及上级单位转拨的科学事业费,包括经常性经费和专项经 费。科学事业单位取得的由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以科研课题和项目形式下达的科学事 业费,也属于财政补助收入。   二、科学事业单位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回时, 作相反会计分录。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财政补助收入累计数。   三、期末,将本科目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 结余”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收入类别和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403号科目 上级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从财务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款。   二、科学事业单位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 业结余”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收入类别和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404科目 拨入专款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财政补 助收入以外的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财政补助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中具有特定用途 的专项资金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收到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回拨款时,作相反的 会计分录。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拨入专款累计数。   三、期末,将本科目与“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 记“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如使用以前年度的拨入专款结存时,按使用额 借记“拨入专款结存”科目。对未使用完应继续结转下年度使用的余额,借记本科目, 贷记“拨入专款结存”科目;对于当年项目已经完成的结余,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 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不留归本单位使用的,其余额 按拨款单位的规定办理。   四、本科目应按资金来源或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405号科目 科研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承担的科研课题(项目)和接受委托研制样品、样 机取得的收入。   二、科学事业单位在确认科研收入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合同预 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 余”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科研收入的来源或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406号科目 技术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对外单位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 术承包等活动取得的收入。   二、科学事业单位在确认各项技术收入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 收账款”、“合同预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 余”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技术收入的类别和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407号科目 试制产品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事业单位从事中间试验产品的试制取得的收入。   二、科学事业单位在确认试制产品收入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 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预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对属于应纳增值税 的试制产品在收入实现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按 应纳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 余”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试制产品收入的类别和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408号科目 学术活动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学术交流、学术期刊出版等活动取得的收入。   二、科学事业单位在确认学术活动收入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 余”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学术活动收入的类别和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409号科目 科普活动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学知识宣传、讲座等普及和科技展览等活动 取得的收入。   二、科学事业单位在确认科普活动收入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 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科普活动收入的类别和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410号科目 预算外资金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收到的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部分经 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范围按照国务 院和财政部的规定办理。   二、科学事业单位收到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贷记本科目。主管部门收到从财政专户核拨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 不在本科目核算,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经财政部门核准实行预算外资金 按比例上缴财政专户办法的科学事业单位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并应 按核定的比例分别贷记本科目和“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 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 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收入的类别或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412号科目 附属单位缴款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收到的附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和服务单位按照 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二、当科学事业单位实际收到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 本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附属单位设置明细账。 第413号科目 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 收入、投资收益以及收取的违约金和无法支付的各种应付款等。   二、确认收入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入 退回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科学事业单位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的增值税也在本科 目反映,实际收到退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等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收入的类别和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415号科目 经营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 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产品(商品)销售收入、经营收入、工程承包收入、租赁 收入以及其他经营收入等。   二、取得或确认收入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 票据”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对于应纳增值税的收入项目,按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增 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按应纳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 税”。   三、发生销售退回,不论是否属于本年度销售的,都应冲减本期的经营收入,按 不含税价格借记本科目,按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单位为取得经营收入而发生的折让和折扣,应当相应冲减经 营收入。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经营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结 余”科目。   五、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六、本科目应按照经营收入的类别和种类设置明细账。也可以并列设置若干总账 科目。 第501号科目 拨出经费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财务主管部门对所属科学事业单位拨付的各类事业 经费,或代行拨款职能的科学事业单位转拨的各类事业经费。   二、下拨或转拨经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拨出经费类别和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502号科目 拨出专款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的财务主管部门或代行主管部门职能的单位拨给所 属单位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财务主管部门按核定的预算拨给所属单位的财政补 助收入和按计划核拨的上级补助收入,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拨出专项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回时,作相反的 会计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将本科目与“拨入专款”科目对冲,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按所属单位名称或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503号科目 专款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由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给科学事业单位、指定用途 并需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   二、科学事业单位按专项资金提供者指定项目用途和范围进行开支时,借记本科 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年末结转时,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使用拨入专款结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结转时,借记 “拨入专款结存”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年末无余额。   三、本科目按专项资金的项目和资金来源设置明细账。 第504号科目 事业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发生及结转各项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库 存材料”、“科技产品”、“科研成本”、“技术成本”、“试制成本”、“学术成 本”、“科普成本”、“应付账款”、“税金及附加”、“专用基金”、“管理费 用”、“财务费用”、“应付工资”等科目。当年支出收回冲减事业支出时,做相反 的会计分录。   三、期末将本科目借方余额结转“事业结余”时,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 本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 助学金、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和其他费用等支出类别和种类设置明 细账。 第505号科目 经营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发生及结转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经营成 本”、“库存材料”、“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待摊费用”、“科技产品”、 “应付账款”、“税金及附加”、“应付工资”等科目。   三、期末将本科目余额全部转入“经营结余”科目时,借记“经营结余”科目, 贷记本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 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和其他费用等支出类别和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516号科目 上缴上级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二、按规定提取或直接上缴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银行存 款”等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支出的类别和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517号科目 对附属单位补助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利用非财政补助收入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二、发生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附属单位设置时细帐。 第519号科目 所得税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按规定计算提取的应缴纳的所得税。   二、期末根据有关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 及附加”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借记“经营结余”、“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520号科目 结转自筹基建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经批准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 设、其所筹集并转存建设银行的资金。   二、将自筹的基本建设资金转存建设银行时,根据结转数,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退回的基本建设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 目。   三、期末结转时,将本科目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或贷记“事业 结余”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521号科目 科研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内部成本费用核算的科学事业单位进行科学研究活动发生的 各项科研费用。   二、发生直接科研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 “应付工资”、“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   分摊间接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研究室(车间)费用”。   三、研制完成或期末结转成本时,借记“事业支出”或“无形资产”科目,贷记 本科目。   四、本科目年末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事业支出”的明细科目和科研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522号科目 技术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科学事业单位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技术培训等业务发生的各项技术费用。   二、发生直接技术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 “应付工资”、“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   分摊间接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研究室(车间)费用”。   三、技术项目完成或期末结转成本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年末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事业支出”的明细科目和科研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523号科目 试制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内部成本费用核算的科学事业单位进行中间产品试制等发生 的各项试制费用。   二、发生直接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 料”、“应付工资”、“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   分摊间接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研究室(车间)费用”。   试制产品完工并验收入库后,按实际成本,借记“科技产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为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试制产品的实际成本。   四、本科目应按照“事业支出”的明细科目和试制产品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524号科目 学术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内部成本费用核算的科学事业单位进行学术活动发生的各项 费用。   二、发生直接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应付 工资”、“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   分摊间接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研究室(车间)费用”。   三、学术活动结束或期末结转成本时,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年末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事业支出”的明细科目和学术活动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525号科目 科普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内部成本费用核算的科学事业单位进行科学普及活动发生的 各项科普费用。   二、发生直接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应付 工资”、“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   分摊间接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研究室(车间)费用”。   三、科普活动结束或期末结转成本时,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年末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事业支出”的明细科目和科普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526科目 经营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进行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经营费用,包括定型、批 量产品生产、工程承包、出租出借等。   二、发生直接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应付 工资”、“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   分摊间接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研究室(车间)费用”。   三、经营项目完成或期末结转经营成本时,借记“经营支出”“科技产品”等科 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为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成的经营项目的实际成本。   五、本科目应按照“经营支出”的明细科目和经营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529号科目 研究室(车间)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内部成本费用核算的科学事业单位发生的科研、生产经营等 活动相关的各项间接费用。   二、发生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应付工 资”、“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   三、期末按照受益对象和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分配时,借记“科研成本”、 “试制成本”、“技术成本”、“经营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事业支出”的明细科目和研究室、车间、辅助部门设置明细 账。 第535号科目 管理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内部成本费用核算的科学事业单位的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 理科研、生产经营等活动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   二、发生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应付账 款”、“应付工资”等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事业支出”的明细科目设置明细项目。 第536号科目 财务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内部成本费用核算的科学事业单位为筹集进行科研、生产经 营等活动所需资金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发生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 等科目。   三、期末分摊结转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费用类别设置明细账。 第539号科目 税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取得收入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负担的营业税 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二、期末,按照规定计算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及附 加”。   三、期末分摊结转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负担税费的类别和种类设置明细账。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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