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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社会文教行政事业周转金考核指标及计算方法》的通知

(90)财文字第657号颁布时间:1990-10-09

     1990年10月9日 (90)财文字第6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1988年,我部颁发了《关于社会文教行政事业周转金的设置、使用和管理的暂行 规定》。这个办法对支持有条件的事业单位积极、合理地组织收入,弥补经费不足, 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并取得较好的效果。为了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便于对周转 金的分配和使用进行全面、系统地考核,现将《社会文教行政事业周转金考核指标及 计算方法》印发给你们。今后,向我部报送有关周转金指标的统计、考核等资料、报 告时,请按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附件:社会文教行政事业周转金考核指标及计算方法   一、周转金总额指标   周转基金总额,是指一定时期内各级财政部门投入的周转基金总和。它包括收取 并转作周转基金的资金占用费、逾期资金占用费和上级无偿拨给作为周转基金的专项 资金,不包括上级借给、需要归还的周转金(这部分周转金的情况按借用要求另行报 告)。这个指标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掌握的周转基金总额增减变化情况。   本指标的累计数是指截止报告年年末,历年投入的周转基金数额的总和;   本指标的当年增加数是指当年新投入的周转基金数额。   二、周转金投放总额指标   周转金投放总额,是指各级财政部门在一定时期内,借出的周转金数额。它包括 收回再借出的周转金额。这个指标反映周转金实际投入使用数额情况。   本指标的累计数是指截止报告年年末,历年投放使用的周转金数额的总和;   本指标的当年数是指当年投放使用的周转金的数额。   三、周转金周转速度指标   周转金周转速度指标,包括各级财政部门掌握的周转基金在一定时期内的周转次 数和平均借用期限两个指标。这两个指标反映周转金的周转速度情况。       报告年周转金投放总额   年度借用周转金周转次数 = ━━━━━━━━━━━━━        报告年末累计周转基金总额                 报告年投放各笔周转金与       各笔周转金借用天数乘积的总和   年度借出周转金平均借用期(天)= ━━━━━━━━━━━━━━━        报告年周转金投放总额   四、周转金回收率指标   周转金回收率,是指实际回收周转金总额与到期应回收周转金总额之比。到期应 回收周转金总额不包括到期无法归还,已核销的周转金。这个指标反映周转金回收情 况,可通过分析,了解周转金的使用情况,以加强对周转金的管理,保证资金到期回 收。           累计实际回收周转金总额   累计回收率=━━━━━━━━━━━━━━×100%          累计到期应回收周转金总额           (不含已核销的周转金)          当年实际回收周转金总额   当年回收率=━━━━━━━━━━━━━ ×100%          当年到期应回收周转金总额          (不含已核销的周转金)   五、周转金沉淀率指标   周转金沉淀率,是指因特殊原因无法收回,经批准已核销的周转金与周转基金总 额(含已核销周转金)之比。这个指标反映周转金难以收回的情况,可通过分析,找 出沉淀的原因,以便改进工作,加强管理,减少沉淀。   累计已核销周转金总额   周转金沉淀率=--------------------- ×100%             累计周转基金总额(含已核销的周转金)   六、周转金经济效益指标   周转金经济效益,是指因使用周转金而取得的经济效益。暂设置毛收入(产值)、 纯收入(纯利润)和税金(含各种税金和附加基金)三个主要指标。周转金经济效益 指标的计算方法,根据借用周转金用途的不同,分为两种:用于技术改造、购置设备 等用途的,按第一种方法计算;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按第二种方法计算。 周转金经济效益指标的计算时间,以年为单位,从借用周转金年度起,至借用周转金 全部归还年度(含)止。   (一)借用周转金增加的毛收入(产值)   技术改造、购置设备增加的毛收入=(项目改造、购置设备后年度实现的毛收入 -项目改造、购置设备前年度实现的毛收入)×周转金占技改、购置总投资的比例     借用流动资金增加的毛收入=报告年度实现的全部毛收入×周转金占项目资金总 额(包括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的比例   (二)借用周转金增加的纯收入(纯利润)   技术改造、购置设备增加的纯收入=(项目改造、购置设备后年度实现的纯收入 -项目改造、购置设备前年度实现的纯收入)×周转金占技改、购置总投资的比例   借用流动资金增加的纯收入=报告年度实现的全部纯收入×周转金占项目资金总 额(包括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的比例   (三)借用周转金增加的税金(含各种税金和附加、基金)   技术改造、购置设备增加的税金=(项目改造、购置设备后年度实现的税金-项 目改造、购置设备前年度实现的税金)×周转金占技改、购置总投资的比例   借用流动资金增加的税金=报告年度实现的全部税金×周转金占项目资金总额 (包括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的比例   上述六项指标的第一至第五项指标,由各级财政部门计算、统计并汇总上报;第 六项指标由各借用周转金单位计算、统计,各级财政部门汇总上报。本着分级管理的 原则,对上述六项指标,应按资金的归属分别进行考核,以避免周转金数额计算上的 重复。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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