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收征收管理 > 正文
国税函[2007]914号颁布时间:2007-09-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为提高税收票证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税收票证管理职能,税务总局组织编写了《税收票证管理模块业务需求书》,作为国税系统综合征管软件的开发依据。现将业务需求书印发你们,供地税系统各单位开发税收票证管理模块时参考。
附件:《税收票证管理模块业务需求书》(略)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两个减负”检查工作的通知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