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5]591号颁布时间:2005-06-10
序号 |
软件名称 |
使用对象 |
1 |
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一般纳税人版)V2.2版_东北 |
一般纳税人 |
2 |
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国税机关版)V2.2版_东北 |
国税机关 |
3 |
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国税中介版)V2.2版_东北 |
国税中介机构 |
4 |
通用采集申报文件汇总软件(国税A版)V2.2版_东北 |
国税机关 |
5 |
通用采集申报文件汇总软件(国税B版)V2.2版_东北 |
国税机关 |
6 |
通用采集申报文件检查软件V2.2版_东北 |
一般纳税人、国税机关、国税中介机构 |
序号 |
软件名称 |
使用对象 |
1 |
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一般纳税人版)V2.2版 |
一般纳税人 |
2 |
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国税机关版)V2.2版 |
国税机关 |
3 |
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国税中介版)V2.2版 |
国税中介机构 |
4 |
通用采集申报文件汇总软件(国税A版)V2.2版 |
国税机关 |
5 |
通用采集申报文件汇总软件(国税B版)V2.2版 |
国税机关 |
6 |
通用采集申报文件检查软件V2.2版 |
一般纳税人、国税机关、国税中介机构 |
序号 |
软件名称 |
使用对象 |
1 |
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自开税人版)V2.2版 |
自开票纳税人 |
2 |
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地税机关版)V2.2版 |
地税机关 |
3 |
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地税中介版)V2.2版 |
地税中介机构 |
4 |
通用采集申报文件汇总软件(地税A版)V2.2版 |
地税机关 |
5 |
通用采集申报文件汇总软件(地税B版)V2.2版 |
地税机关 |
6 |
通用采集申报文件检查软件V2.2版 |
自开票纳税人、地税机关、地税中介机构 |
上一篇: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
下一篇:低开出口发票行为处罚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