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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两会”期间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国税办函[2009]97号颁布时间:2009-02-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为做好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两会”)期间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范恶意网络攻击、破坏网络信息系统以及传播非法信息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按照税务总局应急保障处置要求,现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两会”期间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自3月3日起至“两会”结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高度警惕和严密防范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网络恶意炒作社会敏感问题和策划群体性事件,高度警惕和严密防范敌对势力利用网络对我进行意识渗透和反动宣传,高度警惕和严密防范敌对势力利用网络插手我人民内部矛盾和制造事端,高度警惕和严密防范敌对势力利用网络对我进行侦查窃密和攻击破坏活动,坚决防止重大信息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税务系统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行安全。
  二、认真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借鉴北京奥运会期间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加强对“两会”期间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指导,强化协调配合。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健全信息安全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安全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安全技术防范,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信息安全。各单位要在2008年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对信息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有针对性的评估,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和安全漏洞并及时整改,坚决防止“两会”期间面向社会服务的重要信息系统出现重大停机事件,确保各应用系统运行安全。要加强对互联网站的安全管理,以防攻击、防病毒、防篡改、防瘫痪、防窃密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保证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确保“两会”期间网站信息内容安全。
  四、切实做好信息安全应急工作。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熟悉和完善应急预案以及应急协调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临机处置权限、通信联络渠道,落实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和应急保障条件,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有条件的单位要在“两会”前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保证相关人员熟悉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与处置能力。各单位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做到各部门职责明确,应急流程协调,责任落实到人,坚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一旦发生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要迅速做好先期处置、情况研判和上报工作。
  五、加强对重大安全事件的分析研判和通报工作
  “两会”期间,各单位如发生具有一定影响的大范围病毒传播、大规模网络攻击、重大网络运行故障等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各单位应立即进行核实、分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危害后果等,并将有关情况及处置措施在2个小时内向税务总局信息中心进行通报。税务总局信息中心接报后,将视情况上报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并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六、加强“两会”期间值守工作。自3月3日起至“两会”结束,全系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互联网网站、三级以上重要信息系统、机房等重要部位实行实时监控。“两会”期间,各地要严格落实每日“零事件”报告制度,坚持做到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在每天中午12时前向税务总局报告当地前一日0时至24时互联网网站和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状况(监控内容见附件)。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状况通过“税务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支持网站”的“两会保障专题”栏目上报税务总局。
  “两会”期间,各单位应确保通信畅通,如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应及时上报税务总局。税务总局联系人:苏屹,电话:010-63417643,13581537598
  税务总局值班电话:010-63417675,010-63417620
  附件: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控内容.doc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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