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预分2003年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税调库计划的通知
皖国税函[2003]99号颁布时间:2003-02-28
2003年2月28日 皖国税函[2003]99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经研究,现将2003年预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税调库计划(见附件)下达
给你们,请你们在计划范围内,严格按照审批免抵税的时间顺序,及时办理出口货物
免抵税调库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预分2003年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税调库计划表
金额单位:万元
地区 计划金额 地区 计划金额
合肥 1600 马鞍山 730
淮北 240 巢湖 200
亳州 0 芜湖 320
宿州 110 宣城 170
蚌埠 520 铜陵 340
阜阳 0 池州 100
淮南 0 安庆 170
滁州 210 黄山 100
六安 190 合计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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