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3日 皖国税函[2002]380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调查的通知》(国税函
[2002]74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抓紧时间,认真做好此次调查的组织落
实工作,并于9月16日前,将《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调查表》以Excel电
子文档形式上传省局(流转税管理处)。
上传文件名:××市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调查表.xls
上传地址:省局FTP服务器“//centre/流转税处/农产品进项税额
抵扣情况调查”目录。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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