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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公告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颁布时间:2015-04-30

经评估,共有83件税收规范性文件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文件名录如下: 
  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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