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税所〔2015〕3号颁布时间:2015-03-05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自贸区税务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关于修改《上海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沪国税所〔2011〕4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弘广慈善基金会等145家单位获得上海市2014年第五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附件:上海市2014年第五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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