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新疆公众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新国税函[2003]86号颁布时间:2003-02-27
2003年2月27日 新国税函[2003]86号
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200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计高技
[2002]2879号),新疆公众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2002年度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2002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请你局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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