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23-04-23
哈萨克斯坦财政部国家税收委员会近日宣布,哈萨克斯坦将开征野生植物采集税。新规定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据悉,之前只有在国家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森林基金所属领域采摘野生植物才征收此项费用。根据新规定,从2024年1月1日起,根据税法修订案,无论在哪里采摘野生植物都需要缴税。这些植物包括药用植物、野生水果、坚果、蘑菇和浆果。报道称,在国家森林资源和特别自然保护区外采摘野生蘑菇、果实等所支付的款项奖杯视为植物资源使用费。具体税率和征税对象(植物种类)将由各地政府确定。
据财政部长解释,此项规定只针对将野生植物用于商业用途或医疗用途的商人,不涉及一般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