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21-06-02
柬埔寨财经部发布通告称,2021年汽车养路税6月1日起开始征收,直至11月30日为止。通告指出,车主必须提交声明书或携带运输工具的纳税证明,并前往省市税务局、加华银行、爱喜利达银行、安达银行或其他与财经部签署谅解备忘录的银行进行支付。
然而,属于大使馆、外国领事馆、国际组织、政府技术合作机构等车辆,需向税务总局申请以获得纳税申报表,税务由国家政府承担。
财经部强调,2022年1月1日起,税务总局将与当地政府合作进行查验及扣留未缴税汽车,并要求缴纳养路税和相应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