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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商品标价恢复旧制4月1日起一律含税价

录入时间:2021-03-16

  日本政府将于今年4月1日起「恢复旧制」,4月1日后,任何商品,价格必须一律标示「含税价」。

  日本政府财务省表示,日本从2004年4月起,就已实施要求标示「含税价」,但因2013年调涨消费税时,特例准许某些情况下可标「未税价」。NHK指出,日本将从4月1日起,要求必须明示商品或服务的「含税价」。对消费者,可以很清楚总金额,但有商家认为将给消费者「涨价」的错觉,担心会对营业额造成影响。

  日本的商品价格,在2013年10月消费税从5%提高到8%时,就实施有条件同意标示「未税价」的特别措施法,这项法律将于3月底失效。

  从4月1日起,日本所有业者都必须在商品或服务上,明确标示「含税价」。

  举例,2000日圆的商品,必须加上10%消费税,也就是加上200日圆后才是总金额,以后必须直接标2200日圆。

  包括价格标签、商品陈列架上要标示「含税价」,以及商品传单、官网、店头海报等,都必须标示「含税价」。

  另一位男性表示,「含税价」比较清楚,一开始会觉得价格较高,大概半年后可能就会习惯。

  不过,也有人认为,标示「含税价」就会很难知道商品本来是卖多少钱,希望能维持现行标示「未税价」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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