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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认定广西地方税务系统普通发票(电脑发票)定点印刷企业资格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5]45号
颁布时间:2005-03-15
各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鉴于广西飞翔特种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桂林鑫源票证印刷有限公司、北海市地方税务印刷厂、广西瑞熙特种票证印务有限公司等四家印刷企业,在2004年的年审中,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系统印制发票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地税发[1998]49号文)要求,年审合格。经研究,同意上述四家印刷企业为2005年度广西地税系统普通发票(电脑发票)定点印刷企业。发给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的发票准印证,旧证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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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情况统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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