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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免征国家统配煤矿职工住宅建设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
桂税发[1992]324号
颁布时间:1992-07-28
1992年7月29日 桂税发[1992]324号 考虑到我区各重点煤矿因生产经营长期亏损,职工住宅投资较为困难的特殊情况, 对下面所列我区十二户重点煤矿(见附录)的职工住宅建设投资,参照国家统配煤矿 职工住宅建设投资,从1992年起至1995年底止给予免征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照 顾。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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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七五”期间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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