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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文物古籍外销统一发票》式样的通知
桂税发[1993]226号
颁布时间:1993-05-31
1993年5月31日 桂税发[1993]226号 现将《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文物古籍外销统一发票〉式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依照执行。其票据如需到区外印制的,参照桂税办发[1992]106号文件规 定办理即:“需经当地市、县发票管理所审批,并报区税务局征管处,由征管处开具 印制发票委托书,到指定的印刷厂印制。” 附件: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文物古籍外销统一发票》式样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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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征收的纳税人税务登记代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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