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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国税函[2011]191号 颁布时间:2012-02-10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针对当前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活动有所抬头、骗税手段更加隐蔽等新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管理,切实提高防范骗税的风险意识,适应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要求,省局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全省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审核审批权限集中在市州国税局。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