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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聘请丁国奎等12人为第四期特约税务监察员的决定
赣国税发[2007]73号
颁布时间:2007-03-27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2004年3月-2007年3月,吴瑛等12名省局特邀监察员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监督国税机关执行各项税收政策、法规、制度和行风、政风等情况,提出许多好建议,促进了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委统战部、江西省国税局等单位《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特约人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赣统发[2006]55号)精神,经省委统战部及相关单位推荐,省局研究决定,聘请以下12人为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第四期特约税务监察员:
丁国奎 男 北京中路华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所所长(民革)
赵珊珊 女 江西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主任科员(民盟)
黄祥真 男 江西宏通实业集团董事长(民建)
张丽华 女 江西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民进)
李国田 男 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农工党)
刘 平 男 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处处长(九三学社)
刘志强 男 江西省电信公司市场经营部总经理(无党派)
肖常藻 男 江西省委省政府信访局调研员
邓 平 男 江西省纪委党风廉政室副处级纪检员
刘德灿 男 江西日报社经济部主任
尹毅剑 男 江西省电视台新闻部副主任
刘 政 男 江西省广播电台办公室副主任
上述特约税务监察员聘期为5年(2007年4月1日-2012年3月31日)。受聘期间,将不定期地了解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以及社会各界对国税部门的反映和意见,参加省局组织的相关调查和检查活动。各级国税机关要积极配合和支持特约税务监察员履行职责,主动接受监督,如实汇报本单位执行廉政纪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其批评和建议,把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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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省“纳税百佳”企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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