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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加强车船使用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赣地税办发[2005]103号
颁布时间:2005-09-16
2005年9月16日 赣地税办发[2005]103号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加强车船使用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 税办函[2005]37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05年12 月31日前,将本地车船使用税税源汇总表报送省局(财产行为税管理处)。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加强车船使用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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