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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的通知
赣府发[1995]28号
颁布时间:1995-04-30
1995年4月30日 赣府发[1995]28号 各行政公署,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已经1995年4月19日省人民政府第 11次省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 一、一类区域190元/月(7个区、市) 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郊区、湾里区 新余市:渝水区 赣州地区:赣州市 二、二类区域170元/月(15个区、县、市,1个管理局) 九江市;浔阳区、庐山区、庐山管理局 鹰潭市:月湖区、贵溪县 萍乡市:安源区、芦溪区、上栗区、湘东区 景德镇市:珠山区、昌江区 宜春地区:宜春市 抚州地区:临川市 上饶地区:上饶市、德兴市 吉安地区:吉安市 三、三类区域150元/月(67个县、市) 南昌市: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 新余市:分宜县 九江市:瑞昌市、永修县、武宁县、修水县、星子县、德安县、九江县、彭泽县 景德镇市:乐平市 宜春地区: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铜鼓县、上高县、宜丰县、万载县、靖安县 抚州地区:东乡县、宜黄县、南城县、南丰县、崇仁县、黎川县、乐安县、资溪 县、广昌县 上饶地区:上饶县、婺源县、铅山县、波阳县、玉山县、弋阳县、广丰县、万年县 吉安地区:吉安县、吉水县、峡江县、安福县、泰和县、永丰县、新干县、永新县、 遂川县、井冈山市、万安县 赣州地区:南康市、崇义县、龙南县、于都县、瑞金市、全南县、大余县、赣县、 安远县、定南县、宁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上犹县、兴国县、信丰县 四、四类区域140元/月(10个县) 景德镇市:浮梁县 九江市:都昌县、湖口县 鹰潭市:余江县 萍乡市:莲花县 上饶地区:横峰县、余干县 抚州地区;金溪县 吉安地区:宁冈县 宜春地区:奉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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