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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公告2018年第3号颁布时间:2018-04-24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企业报关报检资质合并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8号),现将上海海关具体办理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海关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和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备案、报关人员备案办事现场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18年4月20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海关企业报关报检资质办理地址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