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地税发〔2015〕5号颁布时间:2015-10-09
各区县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8号)和《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7号)规定,现将2014年度本市享受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营业税优惠政策单位名单予以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科技部、教育部《关于清华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等73家国家大学科技园通过2014年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审核的通知》(国科发高〔2015〕174号),本市2014年度享受国家大学科技园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单位有:
见附件
二、根据科技部《关于北京奥宇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等281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2014年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审核的通知》(国科发火〔2015〕175号),本市2014年度享受科技企业孵化器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单位有:
见附件
三、各单位应按财税〔2013〕117号、财税〔2013〕118号文规定审核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
四、对未列入本通知名单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单位,不可享受上述营业税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