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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税〔2013〕35号
颁布时间:2013-07-05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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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税控普通发票明细数据采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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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宋庆龄基金会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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