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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求是》杂志社等单位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7]198号
颁布时间:2007-12-17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求是>杂志社等单位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7]3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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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纳税人报送申报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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