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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7]266号
颁布时间:2007-11-15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国税函[2007]10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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