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企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7]47号
颁布时间:2007-03-05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企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通知
》(国税函[2007]223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一篇: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和机构设置的意见》的通知
下一篇: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登记证件和发票挂失问题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