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唐山冀东线缆有限公司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冀地税函[2006]212号
颁布时间:2006-10-09
迁安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免征唐山冀东线缆有限公司二○○六年度企业所得税的请示》(迁地税发[2006]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唐山冀东线缆有限公司系福利企业,安置残疾职工达到规定比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字[1994]001号)和《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发[2002]65号)等文件规定,同意免征该公司2006年度生产经营所得的企业所得税。
二、你局对该公司要严格按规定加强监督管理。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等骗取免税的,要立即纠正,取消免税资格,追回所免税款,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免征税款用于发展生产,不得挪作他用,请你局监督执行。
三、根据省局转发总局《税收减免管理办法》中实行“一次性审批”的规定,对该公司以后年度符合本税收政策规定的免税不再审批。一旦政策或企业享受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应终止此免税政策,企业可根据规定提出新的免税申请。
上一篇: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河北省眺山化工厂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下一篇: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营业税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