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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中华环境奖”和“中华环境奖——绿色东方奖”获奖者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6]80号
颁布时间:2006-04-18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中华环境奖”和“中华环境奖--绿色东方奖”获奖者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国税函[2006]323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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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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