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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冀财税[2004]64号
颁布时间:2004-11-26
2004年11月26日 冀财税[2004]64号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4]1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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