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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油分公司所属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成员企业的通知
石国税函[2004]281号
颁布时间:2004-11-04
2004年11月4日 石国税函[2004]281号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稽查局: 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油分公司所属 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成员企业的通知》(冀国税函[2004]428号)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油分公司所属合并缴 纳企业所得税成员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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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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