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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增值税减免审批事项及有关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
石国税发[2004]220号
颁布时间:2004-11-22
2004年11月22日 石国税发[2004]220号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稽查局: 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增值税减免审批事项及有关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 (冀国税发[2004]18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增值税减免审批事项及有关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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