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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石家庄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通知
石国税发[2004]179号
颁布时间:2004-09-02
2004年9月2日 石国税发[2004]179号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稽查局: 现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通知》 (石政发[2004]5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本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税 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结合市政府文件学习贯彻。 附件: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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