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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冀国税发[2003]123号
颁布时间:2003-07-23
2003年7月23日 冀国税发[2003]123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国税发[2003]7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迅速下发贯彻执行。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对现有帐户要进行彻底清理,符 合《办法》规定拟保留的银行帐户,要着手做好帐户的报批工作。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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