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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3]529号
颁布时间:2003-12-01
2003年12月1日 冀国税函[2003]529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国税函 [2003]12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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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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