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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浙江、江西两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开具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3]265号
颁布时间:2003-06-11
2003年6月11日 冀国税函[2003]265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浙江、江西两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停止开具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的通知(国税函[2003]581号)转发 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浙江、江西两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 开具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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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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