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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古巴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冀国税发[2003]83号
颁布时间:2003-11-21
2003年11月21日 冀国税发[2003]83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古巴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国 税发[2003]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古巴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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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旅游观光缆车索道服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属于生产性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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