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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冀国税函[2003]187号
颁布时间:2003-04-28
2003年4月28日 冀国税函[2003]187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 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3]3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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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外交部关于印发《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人员在华购买物品和劳务退还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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