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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石国税发[2003]55号
颁布时间:2003-02-26
2003年2月26日 石国税发[2003]55号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 的通知(冀国税发[2003]24号)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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