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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
石国税函[2003]175号
颁布时间:2003-06-12
2003年6月12日 石国税函[2003]175号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后有关征管问题的 通知(冀国税函[2003]21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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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防治“非典”期间做好金税工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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