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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实施《行政许可法》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
石国税明电[2004]6号
颁布时间:2004-06-18
2004年6月18日 石国税明电[2004]6号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稽查局: 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实施〈行政许可法〉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 (冀国税明电[2004]14号)转发给你们,市局现明确几点,请按要求,一并认 真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采用省局统一编制的《税务公开查询指南》软件系统公示税务行政许可 内容。 二、税务行政许可专用章由市局统一刻制,6月底前配发至各县(市)区税务机关。 三、税务行政许可各种文书,按总局统一要求,规范填写。 附件: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实施〈行政许可法〉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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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核定部分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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