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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4]181号
颁布时间:2004-08-16
2004年8月16日 冀地税函[2004]181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 业税审批”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5号)转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 批”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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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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