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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北国融高速公路发展中心所属企业2004年度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4]324号
颁布时间:2004-07-05
2004年7月5日 冀国税函[2004]324号 石家庄、邢台、邯郸、秦皇岛、唐山、沧州市国家税务局: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北国融高速公路发展中心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请示》 (石国税发[2004]123号)收悉。鉴于该企业属新办企业且所属各单位(名单 见附件)实行统一核算,经研究,同意河北国融高速公路发展中心及所属17个单位2 004年在石家庄市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他有关纳税事宜,按照河北省国家税 务局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河北国融高速公路发展中心17个经营处和服务区名单 石家庄市:石安经营处 西兆通服务区 元氏服务区 邢台市:沙河服务区 邢台服务区 邯郸市:磁县服务区 秦皇岛市:京秦经营处 山海关服务区 北戴河服务区 卢龙服务区 唐山市:玉田服务区 滦县服务区 沧州市:京沪服务处 青县服务区 沧州服务区 吴桥服务区 东光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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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200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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