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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的通知

津国税征[2006]第15号颁布时间:2006-06-30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稽查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6]179号)精神,结合我市国税系统已完成税收综合征管软件v2.0系统中“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升级工作的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在全市国税系统启用新的全国税收执法文书,原相应的税收执法文书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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