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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增列名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退税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进[2005]第1号
颁布时间:2005-05-19
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增列名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退税的通知
》(国税函[2005]356号)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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