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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企业收取的免税农村电网维护费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流[2005]第58号
颁布时间:2005-08-25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企业收取的免税农村电网维护费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5]7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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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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